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降低至Ⅳ级的通知
2024-07-29 10:40:2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江林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79716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防指各成员单位: 

第 3 号台风“格美”对我县影响已基本结束,县内主要河道水位均已降至警戒水位以下。按照《永兴县防汛应急预案》的有关规定,县防指决定:自 7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起,将防汛应急响应降低至Ⅳ级。

 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,突出做 好强降雨后安全隐患大排查,严格防范次生灾害;积极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工作,全面统计灾情损失上报,妥善安置和救助受灾群众;全力抢修受损道路、水电、通讯等基础设施,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。

永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 

2024 年 7 月 29 日

责编:王江林
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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