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检”心守护民心(一) 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
2025-08-11 10:36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曹智莹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49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8月11日讯(通讯员 欧阳永强)近年来,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检察职能,坚持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、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,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交出了亮眼的答卷。先后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、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集体、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、全国“八五”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。从今天起,本栏目推出《以“检”心守护民心》系列报道,深度聚焦县人民检察院的履职实践与为民情怀。今天播出第一集《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,守护未成年人成长》。

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重危害性的认识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红旗实验小学,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——《对校园欺凌说"不"》。这也是该院落实“法治副校长”机制,常态化推进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的一个缩影。

课堂上,检察干警通过播放PPT课件、动画、视频等方式,生动细致地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、产生原因以及如何防范等知识,并结合近年来身边的校园欺凌案件,讲述了涉及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规定,点评案例中的关键法律问题及警示意义,帮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暴力的危害性,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。

红旗实验小学学生马晨浩:“今天的法治课太有意思了!老师像讲故事一样,给我们讲了很多和法律有关的小知识,我特别喜欢听。”

红旗实验小学学生黄楚晴:“老师告诉我们,遇到危险时可以拨打 110 找警察叔叔帮忙,我牢牢记住了。以后碰到‘奇怪’的事情,我要像小勇士一样保护好自己,还能帮着提醒小伙伴呢。”

近年来,县人民检察院一直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,努力促进未成年人良好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的形成。通过坚持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,组织检察干警通过走进学校上法治课、发放法律教育书籍等形式,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红旗实验小学老师王晶翠:“法治教育进课堂有非常重要的意义,能够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,明白什么是合法行为,什么是违法行为,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,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律。”

此外,为做实“为民司法”品牌,县人民检察院倾力打造集办案、普法、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“兴星向荣”护未站,用检察温度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。

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谭安娜:“‘兴星向荣’的品牌寓意,第一个‘兴’既是‘永兴’的‘兴’,鲜明昭示永兴县的地域属性,也可活用为动词‘兴旺’;第二个‘星’,寓指广大未成年人群体,也是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的一个意象表达,检察官们如一颗‘启明星’,贯彻‘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’的方针,播撒法治的种子,传播司法温情,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”

近年来,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引领队伍建设、推动工作开展、树立检察形象的重要抓手,一方面,坚持以文铸魂,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塑造;另一方面,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组织检察干警成立法律志愿服务队,深入乡村、社区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;组织干警关爱帮扶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,传递司法温暖,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单位的担当。

责编:曹智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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