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,让我们了解森林防火安全小常识。
扑火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?
(一)指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。
(二)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,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。
(三)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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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,扑火服十分宽松,阻燃。
(五)加强火情侦察,组织好火场通信、救护和后勤保障。
(六)选定进退路线和安全区。
(七)从火尾入场扑火,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。
(八)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,不要打上山火头,不要在悬崖、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,不要在大风天 气下、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,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。
(九)正确使用扑火机具。
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“十不准”规定:
1、不准在山上烧黄蜂、烧山赶野兽。
2、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、火尾。
3、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。
4、不准在山上烧木炭。
5、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、放炮竹、放孔明灯。
6、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、烧稻草、秸杆。
7、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。
8、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。
9、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。
10、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内炼山。
责编:李艳菊(实习)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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