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规野外用火,2人被立案查处、5人被罚款!
2022-10-12 08:29:0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中国应急管理 | 编辑:李艳菊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6204

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,为严防森林火情发生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,娄底市新化县桑梓镇持续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严厉打击,并通报7起违规野外用火处罚典型案例,以案示警,以案为鉴。

案例12022年3月3日,满圣塘村桃树湾组村民杨某章,在责任田内私烧田埂,引发山火。其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已构成违法,被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


案例22022年8月7日,大田村谢某校,在责任土边烧杂草,引发山火,使树木损失1100元。其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已构成违法,给予谢某校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20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。


案例32022年9月6日,硐沙村周某华,在责任田内私烧田埂,引发山火。其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已构成违法,被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


案例4:2022年9月6日,石窖村扶某群,在责任土里烧杂草,引发山火,被林业执法大队调查处理,其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已构成违法,给予扶某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50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。


案例52022年9月13日,坪烟村伍某兰,在责任田内私烧田埂,引发山火,其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已构成违法,给予伍某兰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2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。


案例62022年9月14日,坪溪村孙某连在公路旁焚烧垃圾,引发山火,其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已构成违法,给予孙某连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5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


案例72022年9月30日,火星村梅青组杨某辉,在责任土边烧杂草,被镇综合执法大队(巡逻队)工作人员当场发现,其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已构成违法,给予杨某辉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2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。


秋季森林火灾易发

一定要提高警惕

千万不能心怀侥幸

一旦引发森林火灾

将受到严惩

秋季森林防火,这些不能做!

严禁在林区内吸烟、乱扔烟头

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、燃放花炮

严禁烧田埂草、烧秸秆、烧荒等

严禁在林区内野炊、点篝火等

森林防火有哪些注意事项
遭遇森林火灾怎么办
一起来看!


责编:李艳菊

来源:中国应急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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