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日起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 保障外嫁女“证上有名、名下有权”今年5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正式施行,对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、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、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。“现实中主要是外嫁女权益的保护问题,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认定外嫁女为其成员,导致外嫁女无法分配收益。”孔祥智指出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此专门作出规定,保障这部分群体“证上有名、名下有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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